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有效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有前款行为,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