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有效有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