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商业银行的营业时间应当方便客户,并予以公告。商业银行应当在公告的营业时间内营业,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