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