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8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