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已修改

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8月29日

回到全文第二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