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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有效

国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研究开发与管理咨询等服务。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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