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第四十七条已废止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