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十七条有效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