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