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 药品管理第三十八条已修改禁止进口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