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 保险合同/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第四十五条有效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