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 保险合同/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第四十条有效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