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一百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