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效

整顿过程中,被整顿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但是,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被整顿公司停止部分原有业务、停止接受新业务,调整资金运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