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有效整顿组有权监督被整顿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被整顿公司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整顿组的监督下行使职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一百四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