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印制使用的旅客、货物运输票证,禁止伪造和变造。

禁止倒卖旅客车票和其他铁路运输票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