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效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