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由邮政企业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