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