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