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