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十六条已修改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