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官方兽医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