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