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二十二条已修改采集、保存、运输动物病料或者病原微生物以及从事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