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