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第三节 竞买人第三十六条有效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