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第一节 拍卖人第十二条有效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