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