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

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