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第八十二条有效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