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基金财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