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与赎回第六十八条有效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基金财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