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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章 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

第四十九条

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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