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章 枪支的日常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特殊需要,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对局部地区合法配备、配置的枪支采取集中保管等特别管制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