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章 枪支的制造和民用枪支的配售第二十一条有效民用枪支的研制和定型,由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