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