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