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