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