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