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十六条已修改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