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条有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