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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有效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

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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