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第五十三条有效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