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第五十二条有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