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