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章 证券发行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