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二百三十条已修改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二百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