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第一百七十条已修改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一百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一条